建筑照明设计风格,是指建筑照明设计作品整体呈现出具有代表性的形象。风格不同于一般形象特征,是通过建筑照明设计处理表现的相对稳定的、内在的、反映时代特征的、带有艺术指导思想的、具审美特征的性质倾向。风格是照明艺术作品对于建筑审美感受的形式鲜明的内容理解,风格有着无限丰富的创造性。首先建筑照明设计或由设计师自身生活经历、艺术素养、感情倾向、审美意识的不同而呈现出形式和内容上的不同,或由于受到时代、社会、民族等历史推荐的影响和制约而产生不同的形象特征。其次照明题材、建筑体裁、艺术形式,都对建筑照明艺术作品的风格起着制约作用。正是由于风格各异的照明艺术作品的出现,才造就出光怪陆离精彩纷呈的视觉盛宴。
“风格”也是理解为特色形象,它体现出建筑照明艺术作品的个性特征,主要指设计师或设计团队在照明创作实践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内容形式与形象气质。照明设计艺术作品的风格又分设计师风格和设计作品风格两种形式。设计师风格是照明设计师在长期设计实践中形成相对稳定的设计表现手法,它体现出设计师设计语言独特的理解与巧妙地运用,也是设计作品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而照明设计作品风格是从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中展现出的思想倾向和艺术特色。
世界知名建筑照明设计师的作品其艺术价值不言而喻,他们对于照明设计艺术创作的方法和方式不能等同于建筑设计,普遍都在建筑照明设计实践之中进行过一系列相关艺术价值的探索,即使同一设计任务经不同设计师之手也会产生不同的创作理念,展现出不同的作品内容和形式,可见不同思维模式可产生无数的设计可能,设计风格的相关定义也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