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道路体系。对于一座城市,能起到骨架结构作用的是它的道路系统。城市的道路有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之分,每个层次的道路都有一定的功能,具有自身的特点。在城市照明总体规划中,道路是城市的骨架和动脉,骨架的变化左右着城市形态的变化,也就是说道路系统是城市的结构形态的主要影响因素。
② 节点体系。节点由于位置和各种环境要素结合,以及它在组成完整的、具有方向感的城市结构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在城市照明总体规划中,按照其性质和特点可以分布城市出入口节点、道路交叉口节点、山体和公园广场节点等。
在建立城市景观照明节点体系时,应注意兼顾区域自身和城市整体的均衡性。节点体系不仅仅在于控制城市景观照明的均衡性,更重要的作用是调节城市道路、水系等线性空间的景观节奏与变化。
③ 山水体系。水是城市中灵动元素,在城市照明总体规划中,应把水系这样重要的线性景观划入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中,使其成为城市夜间独特的风景线。纳入框架的水系是根据城市主要河流的位置重要性、城市层面的均衡性和景观现状等因素来选取的,一般选取河道整治完善、连贯性较好的河段。
对于具有海岸线的城市更应该纳入框架并重点刻画。海岸线范围的选取首先要使其具有可观性,即不论在陆地上还是海面上都能观赏得到;其次选取的应该是海岸线上*主要的部分并且具有连贯性;必要时还要考虑到海岸线的对景效果。
④ 片区体系。城市照明构架的片区结构的实质主要是上述城市照明分区定位中各片区范围明确界定,片区结构包括景观照明片区及片区边界和内部道路。首先,由于各个片区实质上是城市夜间不同的城市夜生活中心,因此其范围的确定应首先参考城市规划对该功能区的界定范围;其次,应判断片区内照明载体和景观资源及车人流量的分布状况及实际建设完成状况;*后,片区的辐射范围。实际规划时可在城市规划所界定片区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上述三方面的考量进行适度调整。
⑤ 景观点。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在进行夜景旅游时,景观点是必不可少的,其选择和建设对确定城市景观照明节点及各区域间的色彩,亮度关系,甚至是具体的照明方式都有直接的影响。观景点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其视野是否开阔,有无建设景观台的条件,交通是否便利,有无足够的停车空间等进行考察。合理的设置全景景观点,可以使游客变换多角度欣赏城市夜晚不同区域的夜景观效果。
既然全景观景点可以使游客欣赏到城市夜晚不同区域的夜景观效果,因此就需要对其可观赏区域的照明载体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规划。规划时需要合理选择景观照明表现的载体类型,并注意视距近、中、远载体的合理组织及景观景观照明的表现方式。
此外,对于滨海城市,由于具有优美丰富的海岸线景观,一般具有丰富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因此对以海面为前景,以城市作为背景的海滨观景点的选取建设也尤为重要。这些滨海观景点应视点视域良好,视野开阔,有宽阔的观景平台,可观看到精彩迭起的海岸线夜景观。
观景点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观赏整个城市完整的夜景观,而且观景点本身也成为城市夜晚景观点,因此需要对观景点本身进行景观照明建设,使其成为城市夜晚重要的地标。